2022免除匯算清繳業(yè)務的條件是什么

有條件免除匯算清繳義務

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,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,暫定兩年內對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補稅金額較低的納稅人,免除匯算清繳義務。

本次會議確定的個稅優(yōu)惠政策重點包括:

1,要合理有序建立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制度;

2,暫定兩年內對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補稅金額較低的納稅人免除匯算清繳義務;

3,使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實并不斷完善;

4,實現(xiàn)稅制可持續(xù)。

年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

此類人群在實務中的表現(xiàn)形式有以下幾種:

(一)一個納稅年度內只在一處取得工資收入,無其他綜合所得

1、各項扣除均在各月正??鄢夷甓冉Y束后無補扣事項

屬于該類情況的納稅人,按照62號公告的規(guī)定,本來就不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。

2、年度結束后存在需要補扣的事項

屬于該類情況的納稅人,可能平時扣繳不充分,也可能存在年度取得資格證書或大病醫(yī)療達到扣除標準需要在年度匯算清繳時統(tǒng)一扣除。在辦理匯算清繳時將會存在退稅的問題。

按照新政策,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,無需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。這種情況下,納稅人會放棄該義務嗎?

一般不會的,因為有退稅。

(二)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多處只取得工資收入,無其他綜合所得

如納稅人一年內在兩家或兩家以上公司工作,每月月薪均為1萬元。按照62號公告的規(guī)定,該納稅人屬于“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,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”的情形,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。

但按照新政策規(guī)定,該納稅人無需辦理個稅匯算清繳。

(三)一個納稅年度內既有工資收入,又有工資以外的其他綜合所得

按照62號公告的規(guī)定,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取得勞務報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,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,就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。

按照新政策規(guī)定,只要納稅人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,就無需履行該義務。

綜上所述就是2022免除匯算清繳業(yè)務的條件是什么的全部內容了。年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有三種情況,大家若滿足即可不用辦理個稅匯算清繳了,希望對大家的操作有所幫助,大家看完還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詢在線答疑老師,都會一一為你解答。想要學習更多匯算的朋友可以點擊文章中的卡片進行學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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