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重復申報了個稅匯算清繳怎么解決

個稅重復申報怎么處理

第一、如果是其他稅種就可以選擇下期抵交,但是個人所得稅是一個比較特殊的稅種。首先一般都走單獨申報系統(tǒng),其次月月工資未必相同(因為有績效工資)所以月月稅款也未必相同,下月抵交操作繁瑣,容易出錯。

第二、如果下期抵交,有部分職工下月個所稅就的零申報,那么他2012年的個所稅完稅證明就會空出一個月來。如果該員工明年有買房,出國之類要用到完稅證明的地方,就會出現(xiàn)一些不必要的麻煩。

因此最好的辦法是選擇退稅。因為兩次申報金額相同,這個叫做重復申報退稅,手續(xù)不是很復雜,對企業(yè)帶來的財務風險也比較小。

個稅年度匯算的內(nèi)容

2021年度終了后,居民個人(以下稱納稅人)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(以下稱納稅年度)取得的工資薪金、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(以下稱綜合所得)的收入額,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、專項附加扣除、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(yè)捐贈后,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(shù)(稅率表見附件1),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,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,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,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。具體計算公式如下:

應退或應補稅額=[(綜合所得收入額-60000元-“三險一金”等專項扣除-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-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-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(yè)捐贈)×適用稅率-速算扣除數(shù)]-已預繳稅額

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(chǎn)租賃等分類所得,以及納稅人按規(guī)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。

個稅匯算清繳的辦理方式

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:

(一)自行辦理年度匯算。

(二)通過任職受雇單位(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,下同。以下簡稱單位)代為辦理。

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,單位應當代為辦理,或者培訓、輔導納稅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(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、網(wǎng)頁端,下同)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(補)稅。

由單位代為辦理的,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,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(nèi)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、相關扣除、享受稅收優(yōu)惠等信息資料,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、準確性、完整性負責。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,單位不得代辦。

(三)委托涉稅專業(yè)服務機構(gòu)或其他單位及個人(以下稱受托人)辦理,納稅人與受托人需簽訂授權書。

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,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。納稅人發(fā)現(xiàn)年度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,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,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。

綜合所得是工資薪金、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,不同名稱的專項扣除包括的項目自然也不同,可以看看公司重復申報了個稅匯算清繳怎么解決中的卡片的資料包,里面有詳細的公式講解,還有個稅匯算清繳的申報流程、報表填寫等等,如果對內(nèi)容有不會的就問問的老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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