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(業(yè)務招待費可以抵扣進項稅嗎)
業(yè)務招待費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但不得抵扣進項稅額。
《中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條例第十條第(一)項所稱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。修訂后的《中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》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:
?。ㄒ唬┯糜诜窃鲋刀悜愴椖?、免征增值稅項目、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;
?。ǘ┓浅p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;
?。ㄈ┓浅p失的在產(chǎn)品、產(chǎn)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;
?。ㄋ模﹪鴦赵贺斦?、稅務主管部門規(guī)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;
(五)本條第(一)項至第(四)項規(guī)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。
稅法哪條規(guī)定招待費不能抵扣增值稅?
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
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:
(一)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、免征增值稅項目、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勞務、服務、無形資產(chǎn)和不動產(chǎn)。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(chǎn)、無形資產(chǎn)、不動產(chǎn),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(chǎn)、無形資產(chǎn)(不包括其他權(quán)益性無形資產(chǎn))、不動產(chǎn)。
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。
?。ǘ┓浅p失的購進貨物,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。
?。ㄈ┓浅p失的在產(chǎn)品、產(chǎn)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(不包括固定資產(chǎn))、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。
(四)非常損失的不動產(chǎn),以及該不動產(chǎn)所耗用的購進貨物、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。
?。ㄎ澹┓浅p失的不動產(chǎn)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、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。
納稅人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修繕、裝飾不動產(chǎn),均屬于不動產(chǎn)在建工程。
?。┵忂M的旅客運輸服務、貸款服務、餐飲服務、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。
(七)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本條第(四)項、第(五)項所稱貨物,是指構(gòu)成不動產(chǎn)實體的材料和設備,包括建筑裝飾材料和給排水、采暖、衛(wèi)生、通風、照明、通訊、煤氣、消防、中央空調(diào)、電梯、電氣、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。